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0〕37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
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为探索旅游产业推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思路,充分发挥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大仙女山旅游景区、大足石刻旅游景区、钓鱼城旅游景区、金佛山旅游景区、黑山谷旅游景区(以下简称“一带五区”)的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范围及时间。
“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区范围包括18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一带”涉及万州区、涪陵区、南岸区、巴南区、长寿区、丰都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五区”涉及涪陵区、丰都县、武隆县、大足县、合川区、南川区、万盛区;实施期限为2010―2015年。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三年上档提质、五年整体跨越”的总体要求,坚持“重点突破、打造精品、完善基础、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把长江三峡打造成为国际黄金旅游带和世界级旅游精品,将大仙女山旅游景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山地特色度假旅游区,将大足石刻旅游景区建设成为国际文化休闲旅游区,将钓鱼城旅游景区建设成为欧洲人朝拜的圣地,将金佛山旅游景区建设成为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将黑山谷旅游景区建设成为重要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将“一带五区”建设成为国家统筹城乡旅游产业发展改革的示范基地。
到2012年,“一带五区”所在区县(自治县)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8500万人次,年均增长20%;旅游总收入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旅游从业人员占非农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5%;农民人均旅游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