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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旅游行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旅游行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渝府发〔2010〕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旅游行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国西部旅游集散中心、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一心两带”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大项目、大投入、大营销“三大战略”,精心打造长江三峡、大足石刻、山水都市、乌江画廊、天坑地缝、温泉之都“六大精品”,促进了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

  为弘扬先进、振奋精神,充分调动全市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政府决定对黔江区旅游局等20个“重庆市旅游行业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实现旅游业超常规跨越式大发展,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市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重庆市旅游行业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重庆市旅游行业先进单位名单
(20个)

  黔江区旅游局

  渝中区旅游局

  北碚区旅游局

  永川区旅游局

  巫山县旅游局

  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规划处

  市规划局规划用地管理处

  重庆交旅集团

  重庆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

  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重庆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

  重庆龙门阵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万盛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浦辉太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东江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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