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二十八)推行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督促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安装防撞(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全部完成。(海洋与渔业厅牵头,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配合)

  (二十九)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科技厅、经贸委牵头,安监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三十)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矿四级监控平台数据共享、分级监控和远程监察。督促煤矿企业推行井下支护改革以及推广使用前探梁技术,试行引进先进的探放水设备,开展水害、顶板及火灾防治技术和监控系统防雷技术等研究。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班组长建设,完善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福建煤监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安监、经贸、科技等部门配合)

  (三十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监局牵头,发展和改革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十二)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三十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2011年前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型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前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安监局、福建煤监局牵头,编办、公安消防、经贸、财政等部门配合)

  (三十四)加快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2012年完成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设区市及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全省市县区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安监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煤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住房和城乡建设、经贸、海事、海洋与渔业、消防等部门配合)

  (三十五)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重大危险源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