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琼府〔2010〕8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物价的稳定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农业“菜篮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继续抓好冬季瓜菜产销工作,以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各类蔬菜的市场供应,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要加强冬季瓜菜的质量监管,鼓励发展无公害瓜菜,做好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的检测,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
二、大力保障农副产品供应。认真落实粮油、肉蛋等重要商品储备与调拨投放政策,做好农副产品的产销衔接,积极蔬通农副产品市场销售供应渠道,确保粮油、肉蛋等价格平衡。相关部门要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制定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切实保证涉及民生的相关商品特别是农副产品的供应,以稳定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
三、加强价格监测及信息发布。价格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特别是要继续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蔬菜等重要主副食品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粮、油、肉、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石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水泥、钢材、河砂等重要建材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发现价格异动或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要建立与居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重要商品的日价格监测报告及价格形势分析制度,密切掌握价格变动趋势,准确分析价格形势,并及时通过《三亚物价网》向社会公示,同时积极与本地主流媒体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发布信息,引导消费,以稳定社会预期。积极做好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分析统计及上报工作,为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供决策依据(牵头责任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新闻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