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推进城镇化工作重点镇的通知
(新政办[201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整乡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确定的36个重点镇的基础上,增加经济实力排名相对靠前的4个乡镇为重点镇,一并参与全市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重点乡(镇、办事处)的考评工作。重新确定后的40个重点镇为:
卫辉市(4个):唐庄镇、汲水镇、城郊乡、孙杏村镇;
辉县市(6个):孟庄镇、百泉镇、常村镇、城关办事处、冀屯乡、胡桥办事处;
新乡县(5个):大召营镇、翟坡镇、小冀镇、七里营镇、古固寨镇;
获嘉县(4个):城关镇、位庄乡、史庄镇、黄堤镇;
原阳县(1个):城关镇;
延津县(3个):榆林乡、小潭乡、王楼乡;
封丘县(2个):城关镇、城关乡;
长垣县(4个):南蒲办事处、魏庄镇、恼里镇、常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