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现行规章清理结果的公告
(汕府〔2010〕150号)
为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10〕39号)和《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0〕94号)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对市政府制定的现行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已按立法程序废止的市政府规章(共10件,详见附件1);
二、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包括将按立法程序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共55件,详见附件2)。
附件:1、已按立法程序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2、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已按立法程序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