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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情况的通报
(冀建办科〔2010〕93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建设)局:

  为做好我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我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科[2010]31号),组织举办了全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培训班,对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政策和技术培训,对全省开展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2010年10月30日前应完成2009年度的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但截止11月30日,能够按要求上报数据的市、县(市、区)总数仍未过半。为使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情况

  按要求,全省共有11个设区市195个县(市、区)参加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进行统计上报。其中,石家庄、唐山和秦皇岛三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认为全国79个试点城市,同时上报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目前,已有7个设区市及所属108个市、县(市、区)对信息统计报送软件系统进行了安装注册,5个设区市及所属65个市、县(市、区)完成了数据的采集和统计上报。

  从工作调查和实际掌握的情况来看,唐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进展速度快,报送的数据质量符合要求,值得各地学习借鉴。衡水、廊坊、承德和邢台四市重视程度较高,思想认识到位,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克服实际困难,解决难点问题,报送了大量信息数据,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还没有启动,没有进展;二是少数单位上报的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数据不全、质量不高,对采集的数据没有经过认真的审查核实;三是部分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数据统计软件不能按时注册安装,不能熟练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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