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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府办〔2010〕15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12月1日19时30分,我市大通区九龙岗镇舜耕山上发生森林火灾,曹勇市长专门作出指示,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扑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启远同志第一时间亲赴现场,调集消防、林业等部门立即展开扑救工作,于21时左右将现场火点扑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火灾为警戒,加强领导,狠抓防范,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近一段时期,我市久旱无雨,野外用火引发火灾风险增加,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林火灾,保护各类山林资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护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动情绪,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理念,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狠抓预防。加强山林巡查巡逻,重点加强对游人入山和上坟祭奠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违法行为,确保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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