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安政办〔2010〕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市政府定于2010年10月31日起开始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明确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二)合理确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三)合理确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
(四)结合市场预期,科学安排供应时序。
二、供应计划编制的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有关部门及单位将相关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11月30日前);
(二)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2010年11月30日前);
(三)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用地需求,确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2010年12月);
(四)根据审核反馈征询参与单位意见(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
(五)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
(六)根据领导小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2011年3月);
(七)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11年3月31日前)。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任务分工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计划的确认工作。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办公室,主要负责计划的编制以及审核有关县区、局委上报计划资料。
(三)相关局委、区政府主要任务:
1提供计划期本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和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方式、宗地等。
2提供计划期本行业、本领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基本信息等。
3提供计划期对供应计划安排的建议,包括:计划期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