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周口供电公司通报表彰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周口供电公司通报表彰的通知
(周政[201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11月26日,漯河邵陵至周口Ⅱ回50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一次投运成功,比原计划提前近7个月。该工程是省政府2010年度全省电力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工程原计划2011年6月投运。在工程建设中,周口供电公司采取超常规建设模式,克服困难,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施工进度,确保了工程于冬季负荷高峰前建成投运,解决了我市高峰用电时段主网电能输送不足和我市中心城区安全度冬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可靠的电力保障。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周口供电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周口供电公司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周口供电公司学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