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出版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0〕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文化出版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
(市文化出版局 二○一○年十二月)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对全市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引导,丰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义
2010年,全市上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正确引导和认真组织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要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品位、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为目的,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宣传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新典型。要借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之机,积极展示全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激励全市人民脚踏实地,充满激情,干事创业,坚定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早做部署,成立节日文化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分工负责,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文化活动
2011年元旦、春节文化活动,要按照欢乐喜庆、健康节俭、广泛参与、社会文化社会办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立足本地实际,发挥村(居)、社区自身优势,积极组织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歌咏比赛、艺术展览、灯会、焰火晚会、民间艺术表演、体育比赛等各类活动,以多形式、高品位、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和观赏。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戏剧演出等各种类型的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淄发〔2009〕5号)精神,认真组织好农村文化活动,组织、引导、协助农村文化站(中心)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丰富农村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演出团体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送演出、送图书、送书画、送文艺辅导下乡等系列文化下乡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