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外资〔2010〕980号)
桐乡市发改局:
报来《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重新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的请示》(桐发改审〔2010〕144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项目由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征用地面积7.14公顷。新建厂房及附房99470平方米。设置20条直纺差别化纤维长丝生产线和切片生产及包装线,以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装置,形成年产30万吨的功能性、差别化涤纶长丝的生产能力。主要设备在国内购置,卷绕设备在德国或日本选购,用汇额6665万美元。
四、项目总投资21937万美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581万美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36180万元,其中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0.1%;MS FIBER HOLDING LIMITED(摩根士丹利纤维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1.55%;陈士良占注册资本的10.41%;嘉兴益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8.1%;嘉兴盛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8.1%;嘉兴元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8.1%;马斌斌等四位自然人占注册资本的3.64%;经营期限为长期。
五、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大部分废水中水回用,其余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洲泉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降低噪声。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分质、分类处理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浙江省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项目年耗电10755.5万度、用天然气1798.2万立方米、用水15.98万吨。企业应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节能降耗。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桐乡市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7120;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证桐国用(2009)第02501号;国家环保部《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8〕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