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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自2010年12月20日-2011年1月20日,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我市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供应和采购信息的收集及审核工作,通过商务部“新农村商网”购销平台,发布购销信息,开展网上对接交易。一方面,推动我市地产大白菜、萝卜、土豆等大宗农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市,解决部分农产品卖难问题;另一方面,根据我市节日市场需求,及时调入南方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农副产品,丰富我市节日市场。
  (三)组织好粮油市场供应。市粮油批发市场、疗供、长生、维良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针对节日市场需求量大的特点,加强生产加工和货源调入,加大面粉、大米、食用油加工和投放上市。其中,市粮油批发市场面粉、大米日均上市量要保持在300吨以上。
  三、组织“贺年”营销活动,扩大市场消费
  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消费旺盛,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餐饮企业要针对两节市场消费需求,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扩消费措施,按照省、市政府“满意消费惠万家”和“好客山东贺年会”活动的部署,创新营销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系列促销活动,扩大节令商品销售。
  (一)开展“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2011年1月10日-30日,在五市和城阳区、开发区、崂山区的5600余处农家店统一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营造“日日有年货,天天赶年集”的氛围;设立销售专区、专柜,组织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节令商品上市,方便广大农民选购。同时,针对春节家电消费高峰,在全市600余处“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集中开展让利优惠活动,进一步促进家电产品的销售。活动期间,市商务局将组织进行检查考核,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承办企业要于2月1日前,将活动举办情况报市商务局(服务与贸易处)。
  (二)举办“2011青岛年货购物节”。一是组织“喜庆购物嘉年华”活动。在市区50余家大型商场开辟年货专区,组织名、优、特、新年货展销。二是组织“贺年宴”和“欢乐团圆年夜饭”活动。在市区30个国家级酒店和十大餐饮企业推出适合不同消费层次的特色美食、节日套餐,举办以突出青岛特色菜为主体的年夜饭、团圆饭营销预订,满足群众和外地游客春节餐饮消费需求。三是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商业文化活动。通过开展“美好瞬间进万家”摄影服务和“开心美容祥和过年”美容美发服务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喜庆的节日消费氛围。
  四、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节日消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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