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来源
(一)省志愿者联合会注册志愿者中招募;
(二)全省聘用的基层信息员中招募;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四)依托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招募专业性的应急志愿者。
第七条 分类
应急志愿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综合管理5类。根据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经验和专业能力,每类别应急志愿者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级别。其中,初级:可以参与较大以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级:可以参与重大以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高级:可以参与任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第八条 申请、审核
(一)申请人登陆“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www.gdemo.gov.cn)、“广东志愿者联盟”网站(网址:volunteer.21cn.com)设置的“广东省应急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并按照“就近就便、属地为主”原则,报名申请加入应急志愿者队伍,或直接到依法设立应急志愿者队伍的机构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格,由该机构负责将有关信息录入“广东省应急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
(三)应急志愿者佩戴志愿者统一标识,如有特殊需要,可增发供佩戴的其他标识。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权利
(一)参加应急志愿服务活动;
(二)免费接受应急培训和演练;
(三)享受适当补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优先获得应急志愿服务;
(五)在非应急状态下,因年纪偏大、身体疾病或工作地变动等原因,可以申请退出应急志愿者队伍;
(六)法律、法规及应急志愿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义务
(一)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二)每季度参加不少于30小时的应急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