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大中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陕商发〔2010〕671号)
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延安市、榆林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中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商办秩函〔2010〕153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是深入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事关2011年及以后年度大中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认真调查。调查摸底要严格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全面深入,确保调查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填写调查表。
三、及时上报。各市调查报告和调查表(含电子版)请于2010年12月10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