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全省工商系统在执法体制、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等方面基本实现法治化。
工作任务:转变工作职能,完善工商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六)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局“八条禁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六项禁令”:
1.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
2.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
3.严禁索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
5.严禁酒后执法;
6.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八条禁令”:
1.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请客送礼;
2.严禁利用办照、办证、年检(验照)职权收取会费;
3.严禁推荐或指定验资、评估、审计收受好处;
4.严禁协办(代办)登记、年检、商标注册等谋利;
5.严禁无执法证、违反程序、粗暴执法、滥施检查及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
6.严禁私自联系行政处罚相对人及其委托人,泄露办案工作秘密;
7.严禁酒后执法、酒后驾车和工作日午餐饮酒;
8.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
以上6项制度上墙牌,规格分为高120cm×宽90cm、高90cm×宽60cm两种,工艺为双层玻璃四周磨边、四角用广告钉上墙固定。由工商所根据办事服务大厅面积大小等具体情况确定相应规格。上墙牌的式样参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标识方案》第94面的规范要求(参见附件)。
二、基层党的建设上墙牌规范
工商所在会议室或党员活动室设置2~4块“基层党的建设”上墙牌,内容包括“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上墙牌设置规格和要求同上。
三、当地党委、政府要求上墙的内容
工商所利用一间会议室(活动室)或其他合适场所,上墙公开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求上墙公开的内容,可以设置多功能活动架,及时更换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