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全省工商系统工商所政务公开上墙上架内容的通知
(鄂工商督〔2010〕250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
按照全省工商系统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工程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工商所政务公开上墙和上架(公开架)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商所办事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上墙内容
在工商所办事服务大厅适当位置,统一设置以下6项上墙内容:
(一)工商所执法岗位监督图
内容为工商所全体干部的规范着装彩色照片(戴帽,规格为高12cm×宽9cm)、姓名、职务、岗位名称。姓名、职务、岗位名称用宋体字标注,由各地据实填写。照片按照工商所领导、工商所内设机构排序。人数较多的工商所,可以增加此项上墙牌数量。
(二)工商所市场监管区域分布图
内容为工商所监管辖区行政区域、市场主体分布、网格化市场巡查区域分布等,由各地结合实际制作,市场监管区域分布图下面用宋体字标注监管区域人员责任分片、分工情况。
(三)工商所工作职责
内容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县工商局授权规定的工商所的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各类市场主体有关登记注册事项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商标、广告、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5.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在职权范围内查办经济违法案件;
8.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9.其他工作职责。
(四)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和省工商局“两个第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四个统一”:
监管与发展统一;监管与服务统一;监管与维权统一;监管与执法统一。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两个第一”:
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
(五)法治工商建设
内容为“法治工商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展法治工商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全省工商系统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