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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投入,切实增强副食品生产能力

  1.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

  (1)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菜篮子”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和统筹使用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价调基金及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建立长期的、来源稳定的“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菜篮子”产品的基地建设、供应保障、应急调控,以推动基地建设、市场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中央和本级财政的其它惠农资金要重点扶持调控基地建设项目。各区政府要相应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

  (2)建立利益激励机制。研究制定“菜篮子”补贴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到蔬菜优势产区建立生产基地,保证稳定的供应渠道。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保险公司要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保险产品,积极引导菜篮子企业和农户投保,有条件的区可对保费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2.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

  (1)以建设市级“菜篮子”调控基地为抓手,增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制定调控基地标准和支持政策,对承担我市副食品市场供应调控任务的种、养殖调控基地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给予支持。

  (2)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的生猪养殖基地。到“十二五”末期,调控基地年出栏达到50万头,使生猪供应保障能力达150天以上。2011年,建设年出栏15万头的生猪调控基地。一是采取有效措施保住现在的养殖规模,并将现有规模较大养殖场按照“菜篮子”供应基地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二是鼓励本市养殖、屠宰企业到外地建设规模化养殖场。选择年出栏5000头以上且通过无公害认定的养殖场作为市级生猪调控基地。扶持基地企业标准化饲养、品种改良、疫病防疫、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项目。

  (3)建设一批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采取有力措施,稳定蔬菜种植面积,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严格实行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将用地单位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大力扶持规模化蔬菜生产,到“十二五”末期,建成总面积达7.5万亩的规模化、标准化市控蔬菜基地,2011年建设5000亩蔬菜调控基地。每个基地规模平原地区不少于100亩,山区不少于50亩。扶持基地企业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以及病虫害防治、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种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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