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景冉佳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杭价服〔2010〕246号)
你公司《关于下沙紫元G10-27-03、04地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要求申请价格的请示》(景冉房产(2010)016号)收悉,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有关政策,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开发建设的景冉佳园(下沙紫元G10-27-03、04地块)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景冉佳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82元,并增减楼层、朝向差价计算。
超过经济适用住房核准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300元,并增减楼层、朝向差价计算。
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面积,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