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主要街路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主要街路包括:辽河大街(得胜路至科飞路)、新兴大街(西环路至科飞路)、智泉街(体育路至平安路)、中心街(体育路至得胜路)、文翠街、华西街、通惠路、惠宾路、胜利路、创新路、启文路、平安路、得胜路、清华路、镜湖西路、西环路、小西环路、华福集团周边路。负责辖区内所有街巷路除雪清扫工作,组织临街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清除小街巷积雪;负责清除、清运没有物业管理小区的积雪。
4.老边区政府负责营东新城内街路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负责辖区内与站前区、西市区接壤道路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街巷路除雪清扫工作,组织临街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清除小街巷积雪。
5.市交通局负责庄林路营口段、庄林路营口立交桥、滨海路营口段、渤海大街东段、营大路、沈营路及所管辖的主要公路的除雪工作;负责协调落实辽河特大桥除雪工作。
6.市水利局负责民兴河景观带南北两侧人行道、广场及海防堤道路的除雪工作。
7.市、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按照责任分工,负责组织沿街各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五包”责任区的积雪清除、清运工作。按照市政府规定标准,负责除雪费的收缴工作,对拒不履行除雪义务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8.市交警支队按照市政府规定标准,负责各种车辆义务除雪费的收缴工作;负责除雪过程中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必要时局部封闭道路,保障除雪工作顺利进行。
9.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辽河大街(科飞路至辽宁船舶工业园)、新兴大街(科飞路至海防大堤)、金牛山大街(滨海路至海防大堤)、青花大街(滨海路至海防大堤)、科飞路(渤海大街至辽河大街)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其他所有道路的除雪工作。
10.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中小企业园管委会负责各自区域内所有道路的除雪工作。
11.大石桥市、盖州市、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除雪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向除雪指挥部及时提供雪情预报信息。
(二)社会化除雪
专业化除雪街路以外的街路及市场摊区、住宅小区、门前“五包”地区、人行道实行社会化除雪,由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进行义务除雪。
三、除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