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陕发改煤电〔2010〕1991号)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局,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益秦集团: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能煤函[2010]47号)。按照通知要求,为编制好我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我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工作,现就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内容
规划范围包括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利用和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两部分,规划内容以编制参考提纲为准,并准确填写附表。
二、编制分工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市煤炭局组织编制本市煤层气(矿井瓦斯)开发利用规划,陕煤化集团、益秦集团组织编制所属矿井的煤层气(矿井瓦斯)开发利用规划。
三、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