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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树大地震救灾重建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卷七:《灾后重建志》。主要记述玉树灾后重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恢复重建规划,各项政策的科学制定、实施、监督执行,灾区群众安置,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文化设施恢复和法律援助以及相关省区市、企业对口支援恢复重建工作等。配以随文图照。

  卷八:《人物》。主要记述玉树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英雄集体、先进人物和牺牲的英烈等。英雄集体配以在灾区的工作照片,先进人物和英烈配一张1寸半身照片。

  卷九:《附录》。主要收录与青海玉树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有关的、有重大社会价值和存史价值的法规、文件,领导人重要批示、讲话、报道和艺文等原始文献以及青海历史上发生的地震情况。配以随文图照。

  (四)总序、总凡例、前言、编纂说明、编后记

  总序:统领全志,由全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署名,置各分卷卷首。

  总凡例:为全志必须遵循的编纂宗旨、原则和体例要求,置各分卷总序之后。

  前言:各分卷编委会撰写,由分卷编委会或编委会主任署名,置总凡例之后。

  分卷编纂说明:重点说明总凡例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特殊问题的处理原则,置前言之后。

  编后记:重点记述编纂始末。各分卷的编后记置于本卷之末,全志的总编后记置于卷九《附录》之末。

  五、质量要求

  全志质量总体要求是: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表达通顺,行文规范,印制精良。

  入志资料要真实准确、全面系统,具有权威性,注重选用第一手资料。人、事、物、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要素齐全,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

  体例科学、规范,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篇目设置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归属得当。除《总述·大事记》外,《图志》按专题分类,《附录》按文体分类,《人物》按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分类,其余各卷一律按篇、章、节、目分级编次。各分卷的结构层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要求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排列有序,标题简明规范、题文相符,同一门类各级标题不重复。

  全志记述准确,除“述”体中的适度议论外,记述事物、事件、人物坚持述而不论,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引用的数据全面、客观、准确,尽可能使用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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