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灾后重建志》。主要记述玉树灾后重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恢复重建规划,各项政策的科学制定、实施、监督执行,灾区群众安置,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文化设施恢复和法律援助以及相关省区市、企业对口支援恢复重建工作等。配以随文图照。
卷八:《人物》。主要记述玉树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英雄集体、先进人物和牺牲的英烈等。英雄集体配以在灾区的工作照片,先进人物和英烈配一张1寸半身照片。
卷九:《附录》。主要收录与青海玉树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有关的、有重大社会价值和存史价值的法规、文件,领导人重要批示、讲话、报道和艺文等原始文献以及青海历史上发生的地震情况。配以随文图照。
(四)总序、总凡例、前言、编纂说明、编后记
总序:统领全志,由全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署名,置各分卷卷首。
总凡例:为全志必须遵循的编纂宗旨、原则和体例要求,置各分卷总序之后。
前言:各分卷编委会撰写,由分卷编委会或编委会主任署名,置总凡例之后。
分卷编纂说明:重点说明总凡例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特殊问题的处理原则,置前言之后。
编后记:重点记述编纂始末。各分卷的编后记置于本卷之末,全志的总编后记置于卷九《附录》之末。
五、质量要求
全志质量总体要求是: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表达通顺,行文规范,印制精良。
入志资料要真实准确、全面系统,具有权威性,注重选用第一手资料。人、事、物、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要素齐全,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
体例科学、规范,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篇目设置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归属得当。除《总述·大事记》外,《图志》按专题分类,《附录》按文体分类,《人物》按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分类,其余各卷一律按篇、章、节、目分级编次。各分卷的结构层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要求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排列有序,标题简明规范、题文相符,同一门类各级标题不重复。
全志记述准确,除“述”体中的适度议论外,记述事物、事件、人物坚持述而不论,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引用的数据全面、客观、准确,尽可能使用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