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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3.参与项目招标和工程验收。
  4.参与项目审批会审工作组会议,及时办理项目审批会审工作组会议审定的事项。
  四、市建设局
  1.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方案、施工图、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必要时)评审会,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参与组织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报建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2.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3.参与项目审批会审工作组会议,及时办理会审工作组会议审定的事项。
  4。对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五、市环保局
  1.协助项目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配合协调或组织项目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工作,加强与对口单位联系,及时解决报批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2.按时向市世行办提供项目规定需提供的监测指标。
  3.参与项目审批会审工作组会议,及时办理工作组会议审定的事项。
  4.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六、市规划局
  1.负责组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建设用地选址定点报批工作,及时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一书两证”规划审批手续。
  2.参与项目审批会审工作组会议,及时办理会审工作组会议审定的事项。
  3.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七、市国土资源局
  1.负责组织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征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证工作,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报批及征用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2.参与项目审批会审工作组会议,及时办理会审工作组会议审定的事项。
  八、市水利局
  1.负责组织项目在涉及到水利、防洪、排涝方面的评审报批工作,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报批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2.参与项目审批会审工作组会议,及时办理会审工作组会议审定的事项。
  3.参与和水利、防洪、排涝有关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九、市市政管理局
  1.负责组织项目在市政管理方面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报建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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