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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提供图纸,推广节能房。各级建设部门要组织设计出一批具有特色、节能省地、结构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村住房图纸发放到建房农民手中。引导农民建设节能住房,得到补助的建房户原则上要建设节能住房。大力推广草砖、草板、太阳能、复合墙体、空心砖、陶粒砌块、苯板、塑钢门窗、地下燃池等农村住房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
  (六)确保工程质量。农村危房改造量大、面广、分散,涉及千家万户,各级政府和建设部门要加强新建房屋的质量管理,要进行现场监管的指导,保证每户建房要有图纸,在有关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建设,要把建筑节能示范房建设成农村样板房。
  (七)开展帮扶活动。省、市、县党政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筑施工和设计企业都要参与支持和帮助危房改造工程。帮扶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帮扶村庄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建筑材料,提供设计图纸、帮助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等。
  (八)开展培训,完善村镇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建设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基层村镇建设管理干部和广大农民,让农民掌握建房、节能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培训农民建房队伍。培育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规划、设计、安全、建材供应、运输、劳务、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实用技术服务。
  (九)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村庄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下大力气解决农村环境卫生无人管理,环境脏、乱、散、差等问题,开展村庄绿化活动,硬化村内街道,修整排水边沟。
  (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要做好农户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引导农户发扬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积极宣传在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形成危房改造建设良好氛围。
  (十一)建立汇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汇报制度,要设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报表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填报危房改造数据,在5月至11月的10日要把完成情况向省三部门进行汇报,12月10日前要将全年危房改造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要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分别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
  (十二)开展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农村危房和泥草房改造工作事关全局,中央和省下达的补助资金要全额用于农村危房和泥草房改造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中央和省政府下达的补助资金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有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推进机构,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要将检查情况及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里将组织开展对农村危房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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