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卫生和相关领域技术研究:重要传染性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研究;食源性疾病监控,食品安全监测、健康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关键技术研究;灾难(害)医学研究,环境因素、职业危害和生活习惯等导致的相关疾病以及重要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研究;血液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相关技术研究。
(四)生物技术领域和药物领域的研究: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干细胞技术、人体组织工程技术、生物信息、合成生物学等关键技术;新药创制、疫苗研发、靶标发现与药物分子设计等关键技术研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技术研究;医学实验动物、情报信息、医学科研伦理等卫生科技支撑技术研究等。
(五)软科学研究:卫生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和相关策略研究,农村和社区卫生问题研究,医学教育研究等。
(六)基层卫生适宜技术转化应用:基层社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卫生服务需要的安全、有效、经济、成熟、操作简便的卫生适宜技术的转化、推广、应用和效果评价。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全省医疗卫生行业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有专门的科研管理人员,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资金配套和条件保证。
(二)申请人:共建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研究基础,从事与所申请的课题有关内容的研究达二年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5周岁,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60周岁,其他计划申请人不超过60周岁,不设定职称限制。
平台重点资助项目申请人应是平台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年龄不超55周岁,或具有海外留学背景、博士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四、申报要求
(一)各类计划按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网络申报要求:除适宜技术计划以外,所有项目电子申报书中,除封面和简表以外,不得出现申请单位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姓名。
(三)纸质申报要求:
申报共建计划请填写《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一式10份;平台计划、一般计划、适宜技术计划填写各自相应申请书一式3份。
(四)申报共建计划和平台计划的项目须由卫生部或我厅批准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要求检索近10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浙江中医药大学和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申报的项目可在本院(校)检索(省部共建项目除外)。申报时需附查新报告原件1份,并把查新结果准确填写在申请表的有关栏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