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化市场建设 提高辐射能力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大型农副产品流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升级,积极构建与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农副产品流通体系;要进一步发挥盛发、十二线等蔬菜批发市场吞吐量大、集散功能强的作用,通过扩大交易面积,增强储备能力,完善冷藏设施,强化产销合作,改善交易环境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其市场调控载体的能力。
十、增强配送功能 扩大服务领域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强化蔬菜流通配送体系建设,积极引导蔬菜配送企业做优做强,壮大规模,提高专业组织化程度;积极引进知名蔬菜配送企业,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积极解决制约蔬菜配送企业专业程度不高、企业规模不大、服务领域不宽等问题,使其成为满足消费需求,增强市场功能,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的重要载体。
十一、推进菜场建设 便民利民惠民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将社区菜市场建设、改造纳入城区建设规划和老城区改造范畴;要遵循合理布局,统一标准,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分步实施和以奖代拨的原则,推进新建菜市场和现有菜市场标准化改造的进程;要利用3年时间,按照每1.5平方公里1万人建设1个1000平方米菜市场的标准,新建121个菜市场,对现有未达标的122个菜市场完成标准化改造,使其发挥便民、利民和惠民的作用。
十二、部门联通联动 加大监管力度
市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要多管齐下,加大市场和价格监管力度;要整合执法资源,完善协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粮油、猪肉等农副产品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严厉查处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合谋涨价、操纵价格、恶性炒作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十三、规范经营行为 确保营销安全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企业经营秩序,严防集中抢购,聚众哄抢;要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及食品安全等工作,制订安全预案,确保经营安全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要切实落实《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促销行为;要落实对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不得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的规定,倡导诚信经商,货真价实,明码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