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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市土地储备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市土地储备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发[2010]5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土地储备工作力度,协调解决好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城市结构调整,推进城市改造进程,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土地储备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议土地储备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和办法,协调各工作小组及有关单位的相关工作,解决土地储备征地拆迁中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邢 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阎秉哲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局、市房产局、市审计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沈阳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浑南新区管委会、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区政府主要领导,市规划国土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金筹措组、居民拆迁政策组、集体土地政策组、成本审核组和资金审计组。

  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国土局主要领导兼任。

  资金筹措组设在市规划国土局,负责组织、筹集储备资金并拓展筹集渠道,使用抵押贷款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组长由市规划国土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相关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

  居民拆迁政策组设在市房产局,负责协助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制定居民拆迁政策,制定拆迁计划及拆迁方案,居民安置补偿等有关工作,同时协调解决居民拆迁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组长由市房产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相关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

  集体土地政策组设在市规划国土局,负责协助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制定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政策,协调征地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组长由市国土规划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相关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

  成本审核组设在市房产局,负责依据拆迁有关政策法规对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费用进行成本审核,并作为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承包协议的依据。组长由市房产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局、市审计局有关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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