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221号)
陇南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支持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支持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支持做好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改善灾区生产生活条件,顺利完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灾害治理等各项重建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借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和正在实施的舟曲灾后恢复重建的有效做法,立足成县灾区实际,动员全省力量,整合各类资金,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得到全面恢复。
(一)重建范围。根据民政部门的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结合我省财力和恢复重建的实际需要,成县灾后恢复重建以黄渚镇的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地质灾害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和河道整治、生态治理、产业恢复为重点,兼顾县域内其他乡镇的恢复重建,以及县域内重点自然灾害隐患治理和生态修复。
(二)重建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做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2.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考虑成县恢复重建资金主要以我省自筹为主,且我省财力困难的实际,当前恢复重建的重点是受灾严重的黄渚镇,同时兼顾其他乡镇。
3.安全第一,保护生态。灾后恢复重建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重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充分考虑灾区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政策支持,合力推进。成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省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统筹安排,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加大资金、金融、税收、扶贫开发等政策支持力度。借鉴舟曲重建的做法,成县的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服务、地质灾害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城乡供水和河道整治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包建。市县政府要把成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形成合力,全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