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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至2011年采暖期供热保障方案的通知


  (三)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责任人:总经理尹志宏

  负责向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和高新区供热中心提供热力,保障新区核心区全部、高新区部分居民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用热。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0天,提前组织设备维护检修,确保采暖期两台机组连续运行、安全可靠。根据供热需求和机组设计性能,采暖期供应蒸汽出口压力应达到0.9-0.95Mpa,温度245±5℃,双机供应蒸汽最大流量160t/h;供应高温热水出口压力应达到1.0Mpa以上,温度100-125℃,保障区域内供热需求。加快所负责的2×300MW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确保2012年4月底建成投运。

  (四)洛阳热力有限公司,责任人:总经理白志端

  负责洛河以北城区供热区域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供热任务,当期供热面积1120万平方米。确保当期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7%以上,居民投诉率低于3%。供应高温热水压力应达到0.2Mpa以上,温度90-110℃,保证区域内用热需求。提前搞好九都路集中供热中心检修维护,东区热源厂2010年11月15日前建成投运。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0天,保证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九都路集中供热中心供应蒸汽压力0.55-0.60Mpa,过热蒸汽出口温度220℃以上;东区热源厂供应蒸汽压力0.55-0.60Mpa,过热蒸汽出口温度220℃以上。

  (五)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责任人:经理刘利

  负责洛阳新区核心区供热区域内全部、高新区部分居民供热,以及洛阳新区核心区部分企事业单位供热任务,当期供热面积360万平方米。确保当期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居民投诉率低于3%。采暖期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供应蒸汽压力0.7-0.8Mpa,温度200℃以上;供应高温热水压力应达到0.3Mpa以上,温度90-110℃。负责新区调峰热源厂项目,确保2011年8月建成试运行。

  (六)高新区供热中心,责任人:经理王和平

  负责高新区供热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供热任务,当期供热面积115万平方米。确保当期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居民投诉率低于3%。采暖期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供应蒸汽压力应达到0.6Mpa,温度164℃以上。

  (七)空空导弹研究院供热中心,责任人:经理谢晓波

  负责向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提供热力,保障西工区部分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用热。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0天,提前组织设备维护检修,确保供热设备连续运行、安全可靠。采暖期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供应蒸汽压力应达到0.5Mpa,温度1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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