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提升技防工作队伍的素质
在推进技防建设工作中,必须把加强技防专业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把这支队伍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一是要切实配齐配强技防专业队伍。技防专业队伍数量要充足,素质要优良,结构要合理。市、县、乡三级都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配齐配强与技防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技防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技防知识,熟悉治安防范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作风扎实。要配备图像信息监控人员,配备对图像信息进行研判和对警情进行指挥处置的公安民警,以及负责技防建设、管理和对设施进行维护的人员,做到技防设施全天候跟踪值守,有警情及时处置,有故障及时排除。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技防队伍的管理。要建立健全技防队伍管理各项制度,保障技防工作有效运转。要完善考核激励等相关机制,充分调动技防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技防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掌握、应用科技防范技术的水平,提高识别发现犯罪、控制抓获犯罪、提供线索协破案件的能力,切实增强技防工作能力。三是要加强工作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技防运转工作流程,把值守备勤、警情处置、成果运用等技防工作的各项内容、各个环节纳入统一规范的制度化轨道。四是要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全检查考核、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增强管理民警、值守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加强技防设施管理,提高对犯罪分子的现行抓获率和提供线索破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技防体系建设,要成立相应的技防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健全技防工作台帐,促进技防建设稳步推进。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本地技防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将技防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及综治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范围,推动落实各项措施;公安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负责组织制定技防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方案的论证和技防体系的检测验收,积极推进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财政部门要参与研究制定技防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技防体系建设、维护和管理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技防体系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规划部门负责将技防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提供全市空间地理信息,支持技防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技防技防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提供相关空间地理信息;在城市工程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中,同步做好技防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科技部门要把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中遇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作为科研项目予以立项,并总结推广经验,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技防体系的规划、论证和验收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督促重点路段、重点水域、客运站场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断加大对公共营运车船的无线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系统的建设力度;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统筹协调应急资源,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各技防资源与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等技防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技防体系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