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重点监测粮油、肉类、鸡蛋、蔬菜、奶类、棉花、糖料、燃料等大宗农产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情况,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五、建立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建立合肥市物价(CPI)上涨与低收入家庭补贴挂钩联动长效机制,制订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应急预案,及时向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落实好大中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妥善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
六、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全面清理、规范各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在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经营性服务收费。通过清理,取消、降低、合并、规范一部分收费项目,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对不按政策规定乱收费、多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的,要坚决查处和纠正。
七、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开展重点“菜篮子”副食品成本调查,分析生产、批发和零售等各个环节的差率和成本情况,防止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人为炒作、牟取暴利。支持连锁超市直接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产销对接,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八、建立价格调节基金。设立价格调节基金,扶植农副产品生产,加强重要农副产品储备,满足市场供应,缓解价格上涨压力。探索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制度,不断增强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监管市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