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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12月25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12月15日前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11年度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于12月25日前与各区县建委主管副主任、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签订《北京市2011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各区县建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地区、本企业2011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建委与本辖区各工程项目部要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各集团总公司与下属企业、各施工企业与本企业工程项目部要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职责、任务和责任人。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岗位责任,层层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10年12月26日至2011年2月17日)

  1.突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此阶段,将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同建设世界城市”的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市宣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在2010年年底前,开展“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制造宣传氛围。在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中,专题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传达市政府烟花办等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广泛地做好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区县建委和各参建单位要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下,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特别要对工地留守人员加强宣传教育,要将施工现场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各参建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在元旦和春节前,要针对性地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重点教育各参建人员遵守“元旦期间五环路内禁放”和“春节期间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区安全燃放”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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