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的通知
(浙教工委〔2010〕2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10年12月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浙江教育规划纲要》)。12月2日-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大事,教育系统必须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是省委、省政府在我省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的讲话,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高度,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认真分析了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深刻阐述了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基本要求和战略任务,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浙江教育规划纲要》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描绘了今后10年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宏伟蓝图,指明了加强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方向,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在我省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是今后10年我省教育工作的行动纲领。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地把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力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新要求,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