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4.4.3寒潮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特别是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开设避难场所,开展应急防寒保障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林业、农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林业、畜牧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相关疾病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4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环保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5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落实相关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定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落实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故障。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工作,协调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的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畜牧部门加强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产生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6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畜牧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开展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7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