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扶持体育彩票销售业。积极开拓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十二五”期间,全省体育彩票年销售量达到20亿元。
(二)产业园区。
在西安、咸阳等地建设7个体育产业园区,形成重点聚集、先行突破、辐射带动各市县体育产业联动发展的局面。
1.高新丈八体育产业园区。依托西安丈八沟省训练中心各种资源,建设陕西省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中心、陕西省中型赛事服务中心、高新地区大众健身中心。
2.关中体育用品制造园区。在西安周边或咸阳建立和发展我省高科技体育产品的研发和制造业,打造西北地区最大体育用品制造基地。
3.朱雀体育产业园区。依托省朱雀广场各种体育资源,打造西北地区最大的全民健身广场、体育用品物流中心、体育培训基地,形成大型综合体育产业集聚区。
4.杨凌水上体育旅游园区。以杨凌新一轮城市扩展为契机,拓展园区空间和功能,打造以杨凌水上运动中心为核心的集竞赛、表演、旅游、休闲于一体的水上体育旅游园区。
5.蒲城航空体育产业园区。在蒲城内府机场建设以航空体育、通用航空服务、休闲健身、竞训科普为主的航空体育产业园区。
6.长安新型体育产业园区。在长安区河中游两岸建设户外健身休闲、体育影视、体育文化地产等汇集的新型产业园区。
7.秦岭山地体育产业经济圈。在秦岭沿线选择若干片区,与当地政府或企业合作,建设山地体育运动精品线路,打造一批驰名中外的山地体育产业园区和品牌赛事,形成中国秦岭山地体育产业经济圈。
同时,以市场行为扶持市县共同开发地方体育产业园区和项目。在陕南重点扶持发展以秦巴山水为特色的体育产业项目和品种;在关中重点扶持发展帝王陵园旅游休闲为特色的休闲体育产业项目和品种;在陕北重点扶持以沙漠旅游、汽车拉力赛为特色的体育旅游和竞技体育表演项目,形成我省体育产业联动局面。
四、优惠政策
1.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安排财政专项贴息、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关键环节政府补助资金等方式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支持省体育产业集团公司和其他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信用贷款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兴办各类体育俱乐部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促进体育事业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