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进杭勘察设计企业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建设发〔2010〕5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外地进杭勘察设计企业的管理,对现有的管理流程进行优化,简化办事程序。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部分调整外地进杭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备案、分公司登记、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在提交办理事项的纸质材料之前,要求登录杭州建设信用网(http://jscx.hzjw.gov.cn)的企业维护平台进行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的维护更新。
二、备案登记分单项备案和年度备案,其中年度备案适用于在杭州设立分公司的企业。浙江省内的勘察设计企业原则上不在杭新设立分公司。常驻分公司的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应不低于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50%。
三、办理年度备案的企业不再办理单项备案,信用网系统默认的有效期从办结日至每年的12月31日。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续办,在有效期内有企业信息变更、人员变动的应及时在信用网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