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任务
| 主要措施
| 主要目标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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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 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
| 加强对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的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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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的监管。
|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
|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局
市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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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快公共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 积极培育国家级质检中心。
| 到2015年,在公共安全、节能减排、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5个以上,在产业集聚园区建立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5个以上。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市科工贸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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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建立市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领导全市质量强市工作。各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着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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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大政策扶持。
| 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对国家级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名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 市财政委
市科工贸信委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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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完善法制保障。
| 进一步加快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立法步伐,推动制定与相关法律配套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房建设局
市科工贸信委
市人居环境委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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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效果评价。
| 对有关部门和区政府质量强市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监察局
| 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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