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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3.实施质量管理进步工程。

  以管理创新促进质量管理进步。实施以市长质量奖为载体,以推广卓越绩效模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进步工程,建设以卓越绩效为特征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努力实现“一十百千万”的目标,即:打造一个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政府质量奖品牌,培育十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标杆企业,每年扶持百家重点企业提升绩效,推动千家企业开展卓越绩效模式自评应用,培训万名企业卓越绩效管理人员。同时,培养一批优秀的卓越绩效管理专家,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卓越绩效管理咨询中介技术机构,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催生一批管理创新成果,使“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理念深入人心。以管理创新推动技术创新,形成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双轮驱动的创新模式。在医疗卫生、教育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公共服务机构中开展市、区政府质量奖评定,促进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开展质量理论和政策研究,定期编制发布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质量状况白皮书。

  (三)大力强化质量基础推动深圳质量的跨越。

  1.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设备监理工作,对大型设备安装、使用形成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加强对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的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完善质量诚信档案,建立和完善市民查询企业质量信息的机制。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商品质量安全联盟和产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加强对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的监督。

  2.加快公共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大力促进公共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打造“深圳质量”提供优质资源。在国家重大自主创新计划中勇担重任,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攻关,鼓励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院所和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技术中心和设计中心。积极推动建设服务新能源汽车、生物、互联网、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加快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检测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产业集聚园区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和实验室评价制度,在重点领域实现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为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检验检测技术保障。统一组织机构身份标识,构建国家级标准技术服务平台,为深圳企业、产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供标准技术支撑。到2015年,在公共安全、节能减排、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5个以上,在产业集聚园区建立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5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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