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推进支撑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物联网海量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交换平台、信息安全服务平台、高速宽带网络、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超级计算中心和云计算中心等共性基础支撑项目的建设。二是加快建设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平台,推进相关研究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三是建设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测试服务平台和综合信息咨询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服务。四是面向重点领域,依托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山东省移动信息化综合服务等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创新基地,为物联网产业发展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五是建设物联网标准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保障我省物联网产业与应用规范化发展。
(三)加快物联网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引进省外优势企业以及孵化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培育企业创新要素向园区集聚,重点打造RFID、传感器、集成电路和物联网服务产业等园区。针对现有的信息产业园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重点物联网基地,每年选取1-2个产业园作为物联网产业基地。
(四)加快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成立山东省物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进我省各行业应用接口、架构、协议、安全、标识等物联网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强部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制定。建立适应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检测认证体系和物联网产品质检中心,开展信息安全、电磁兼容、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监督检验和检测认证工作。
(五)加快人才队伍和学科体系建设。在省内高校加快物联网发展所需学科专业建设,扩大物联网相关领域学位点布局和研究生培养规模,促进优质学科资源的整合与汇聚。加大人才培养和招才引智力度,重点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物联网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完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政策、资金、市场等各方面资源,向物联网产业倾斜,全面指导、推动物联网发展,包括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和产业发展工作。建立省与重点地区、重大项目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应用推广中的问题。加强部省合作,建立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委的合作机制,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
(二)注重规划引导。加强物联网产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快认定、建设一批物联网产业和应用示范基地,强化对产业发展的具体指导。重点地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区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及时纳入省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