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步伐。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到2015年,力争全市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到3000台以上,机插秧面积达到150万亩,机插水平达到30%以上,积极推广水稻低温烘干及精米加工成套设备,推进水稻生产向全程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大力示范推广小麦精少量播种机、开沟机、秸秆还田机和化肥深施机等节本增效显著的技术和机具,加大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油菜全程机械化的新技术、新机具,到2015年,力争油菜全程机械化面积达到50万亩;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特点,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加快花生、蔬菜、板栗、茶叶和园艺作物、畜牧业、水产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冷藏、保鲜、加工等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促进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到2015年,力争在每个山区县(市)建设5-7个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沿江县(市、区)要积极创建水稻、油菜万亩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丘陵山区县(市)建成5000亩以上农机化示范基地。各地要依据特色,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机械,加快推广应用节水、节药、节肥、节能、节种等新型农业机械。推动农业机械化装备升级换代,积极发展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农机装备,逐步淘汰落后农业机械,积极探索精准农业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运用。
(二)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以钱养事”政策,确保每个乡镇有人从事农机化技术推广和公益性服务工作。乡镇公益性农机推广机构要加强农机管理与服务职能,积极推动、引导、服务农业机械化发展。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金进入农机化服务产业,扶持发展农机大户,鼓励基层农机技术人员及乡村在职和退职人员创办、参办各类农机化服务组织。创新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形式,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引导农民通过机具、技术、劳动、资金等要素的合作,建设农机专业协会、合作社、股份制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大力发展跨区经营、订单作业、一条龙服务,实施品牌战略,提高服务水平和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产业。积极培育、规范农机销售、作业和维修市场,培植发展1-2家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的区域性农机综合销售服务市场。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中介组织,鼓励、支持农机跨区作业,提高农业机械使用效率。到2015年,全市农机作业年收入达到30亿元,扶持和发展200个固定资产总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2000个农机大户,沿江县(市、区)耕、种、收总面积达万亩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达到10-15个,山区县(市)达到5-7个。加强机耕道路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排灌及抗旱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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