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大队办公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0〕1824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省药品稽查大队购置办公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冀食药监财〔2010〕32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发改投资〔2007〕1712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大队在石家庄汉康生化药品有限公司强肝胶囊生产基础科研、办公综合楼内购置办公业务用房。
二、主要建设内容: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核定购置总建筑面积73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36平方米,特殊业务用房4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