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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44号)精神,推动全市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意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发展粮食生产和节约粮食并重,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完善政策规范,强化节约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为实现经济全面振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形成节约型粮食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8亿公斤以上,田间粮食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粮食仓储损耗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储备粮指标,全市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粮食生产和节约。

  1.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其中,水稻播种面积达到80万亩左右。抓好新品种示范和推广力度,5年内实现新品种更新更换至少一次。支持粮食高产示范区创建工作。

  2.大力推广种子处理技术和精量播种技术。推广机械化播种、种子精选、种子磁化、包衣加工和贮藏等技术,建立高水分粮食、油料集中处理中心,实现粮食从田间到仓库的“低成本、规模化”,实现粮食清理和干燥技术装备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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