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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市监察局:重点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市司法局:重点负责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

  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采购,对购买正版软件给予必要资金保障。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并将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雪,电话:4135360)。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曹颖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义、市服务业委主任付彦君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学清、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宿文举、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明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段世辉、市司法局副局长冯德祥、市财政局副局长杨亚硕、市农委副主任姜桂珍、市服务业委副主任杨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金铁龙、市卫生局副局长袁晓鹏、市国资委副主任赵震、市林业局副局长文纪德、市科技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朱炳宪、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文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汪宏君、市物价局副局长田丰、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同、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李玫羽、海关驻辽阳办副主任董铁会、市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李伟、市国税局副局长蒲文良、市地税局总会计师李庆臣、市工商局副局长程宏军、市质监局副局长刘侠、市法院副院长高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健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办公室主任由付彦君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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