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不断提高预警预报准确率和时效性。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提高气象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完善以自动气象站、新一代天气雷达、气象卫星、闪电定位等资料为基础,先进的信息处理与显示技术为依托的人机交互预报预警平台,建立高影响天气精细化预报系统和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报系统,建立和完善区域灾害性天气联防体系。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系统建设,不断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覆盖面。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体系建设,建立气象与各媒体、媒介间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警报器等各种现代通信技术和传播手段,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系统。加强农村等薄弱地区及学校、医院、机场、车站、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气象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设施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的覆盖率。
五、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气象防灾减灾责任制,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要加强气象、水利、民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交通、卫生、环保、信息产业等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动机制。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格局。
(二)抓紧制订和实施《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上一级政府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实施《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长春市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业务系统,建立涵盖为城市、农业、防汛和林业等领域服务,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气象防灾减灾专业气象服务平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扩大作业规模,提高作业效益。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推进县域防雹网二期工程建设,实现人工增雨和防雹作业基本覆盖全市,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开发空中云水资源、抗旱防雹减灾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确保防雷基础设施符合国家雷电防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