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强化交通装备制造升级方面进行攻坚。
围绕汽车、轨道客车和农机具领域的体系建设,强化对国内外行走机械制造业知名企业的定向招商。继续加大汽车核心零部件和关键零部件项目的招商力度,以满足整车配套属地化的需求。积极开发与轨道客车相关的牵引、控制、通讯等配套项目,健全轨道客车产业发展载体和服务平台功能。以大中马力拖拉机为龙头,推进长春农业机械生产中心建设。(服务部门:工信局、汽车办)
(五)在深化农牧产品加工方面进行攻坚。
围绕“2012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新增产值1000亿元”战略目标,依托我市丰富的粮牧资源,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为重点,谋划、包装、推介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招商项目,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坚持投资拉动、项目领跑和名牌带动,全力推进十大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把长春建成全国著名的农产品加工基地。(服务部门:农委、畜牧办、玉米办、会展办)
(六)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进行攻坚。
围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会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信息、文化等产业发展,努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推进日本三菱东京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长发展,力争每年引进2家外资或股份制银行。积极开拓软件外包、国际金融外包、电子商务外包、动漫创意服务外包等领域,加快国家级汽车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发挥长春物流网作用,为物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深入挖掘我市旅游资源,借助文博会、汽博会、农博会等品牌展会平台,加速会展招商。(服务部门: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局、汽车办、物流办、会展办、金融办)
三、保障措施
坚持以作战单位为主体,属地责任与领导、部门、产业办责任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攻坚机制,形成攻坚合力,确保各项攻坚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一)明确工作机制
全市招商引资攻坚领导小组对九个月攻坚行动进行统一领导,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主要负责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组织、谋划、指导、考核和总体协调工作。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软办、工业大项目办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二)落实攻坚责任
攻坚领导小组中的市政府领导,按分工对口负责招商任务,直接参与亿元以上项目的招商活动,并在攻坚行动期间,组织一次分管领域的专业化招商推介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是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2010年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攻坚内容,明确工作进度,落实攻坚责任,完成攻坚任务。市直各部门和产业办是服务主体,要下移服务重心,为攻坚活动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各相关服务部门、产业办和作战单位,要在每月8日前将上月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报商务局,商务局汇总分析后,以《攻坚简报》形式报送市招商引资攻坚领导小组和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