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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麻黄山风电场二期、太阳山风电场宁夏发电集团三、四期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麻黄山风电场二期、太阳山风电场宁夏发电集团三、四期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宁价商发〔2010〕45号)


宁夏电力公司: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麻黄山风电场二期,太阳山风电场宁夏发电集团三、四期各49.5MW风电项目,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发改审发〔2009〕98号、宁发改审发〔2010〕18号、宁发改审发〔2010〕19号)核准,现已并网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9〕1906号)文件批复的我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标准,上述三个风电项目自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其风电上网电价按0.58元/千瓦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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