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驰名、著名商标申报。积极做好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的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定向申报服务,有针对性地确定一批大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为重点扶持对象,安排专人对申报商标的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搞好跟踪服务。积极帮助申报品牌未成功的企业,找准问题、完善措施、搞好协调,创造条件继续申报。
(四)加强商标拓展。积极探索商标培育、商标扩张、商标集聚的路子,通过市场化运作、政策扶持等多种举措,努力发挥我市商标品牌效应,催生龙头企业,形成优势产业集群。
1.引导商标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作用,以驰名、著名商标产品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影响力,形成行业优势认知。
2.支持优势明显的商标企业走出去,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外推介知名商标企业、品牌产品,增强蚌埠品牌对国内外技术、资本等资源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对外合作。
3.建设商标展示平台。利用广告、新闻、活动、节会、论坛等各种商标展示平台,立足蚌埠、面向国内外市场推广宣传我市商标品牌。向知名商标无偿或优惠提供市政公共资源,设置商标展示街区,集中展示我市驰名、著名商标。在各类媒体开辟商标宣传专栏、展示之窗等,展示我市企业文化。在政府网站开设“品牌商标”栏目,打造我市优势产业和知名商标品牌。
(五)盘活商标资产。积极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50号),大力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政府强力推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引导、帮扶我市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贷款,拓宽企业融资平台,支持知名商标企业做大做强。
(六)加强商标保护,构建维权网络。完善打假协调机制,整合相关部门力量,为企业维护商标、保护商标提供良好服务。强化商标保护工作机制,快速受理、处理针对我市知名商标的侵权事件,为企业排忧解困。建立异地维权协作网络,积极协助知名商标企业异地维权。鼓励企业建立商标保护机制,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的体系,增强商标保护合力。
(七)加强商标兴市战略效益评估。建立健全商标数据库,对知名商标企业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建立评估机制,开展年度效益评估,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调整和完善商标兴市战略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