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哈政综〔2010〕5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保障作用,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义
“标准”是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必须采取的重要战略手段。近年来,我市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消灭无标生产,指导企业淘汰落后标准,改进执行国内外先进标准2000余项,制(修)订急需的农业、服务业、食品安全、环保、节能、高新技术等领域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3000余项,全市产品执行标准水平有较大提升。但同先进城市相比,我市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还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标准化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抓紧抓实,努力提升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着力构建完善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尽快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新局面,使标准化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原则,提高全市标准化工作水平;坚持企业主体原则,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坚持促进发展原则,提高标准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完善标准化运行和标准创新机制;坚持重点突破原则,增强重点领域标准化发展能力;坚持国际接轨原则,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大都市服务。
三、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