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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抓紧办理使用公务卡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抓紧办理使用公务卡的通知
(青财库〔2010〕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青岛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青岛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青财库〔2008〕8号)和《青岛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库〔2008〕9号),市级457个预算单位分四批次纳入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目前有部分预算单位办理使用公务卡进度缓慢,为全面做好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管理的意义。全面实施公务卡管理是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全面做好公务卡改革工作。
  二、要加快公务卡办理使用进度。尚未办理使用公务卡的预算单位,要按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与代理发卡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在12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公务卡发放、系统录入、维护和使用工作;并按现行财会有关制度规定,制订本单位公务卡支出结算报销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公务卡支出的财务审核报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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