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文化广电部门负责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
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版权)、服务业、税务、质监、农业、林业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政府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进行重点检查。财政部门对购买正版软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大案要案。各县(区)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市服务业委、市科技产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同时,各县(区)服务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也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本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职责。
(二)注重分工配合,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本地区、本系统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市场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扭转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